(《中國海洋報》7月24日報道)經過近10年攻關,自然資源部國家海洋技術中心承擔的“建設項目集約用海評價與控制方法及應用”專項開花結果。日前建設項目用海集約定量管控機制通過了中國海洋工程咨詢協會組織召開的科技成果評價會評審。評審專家一致認為,此項研究體系完整,創新點突出,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該項目自2008年啟動研究,經過聯合攻關,系統建立了建設項目用海“規模管控—布局管控—生態管控”三個維度的集約定量管控機制,克服了集約用海概念和理論體系未建立、用海產業和布局千差萬別、普適性適用性的管控指標難以提取等難題,確立了集約用海的內涵與外延,提出了海域開發程度、用海布局與結構狀況、海域利用強度等集約定量評價方法,完成了全國建設項目用海集約現狀評價,解決了長期以來我國集約用海缺少制度、標準和方法的問題,為落實集約用海、生態管海、精細化管理提供了路徑。
據技術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項目組按照“什么是集約—如何量化集約—怎么實現集約”的思路開展,對10余個國家典型圍填海工程進行了實地考察,對全球主要圍填海進行了遙感解譯和分析,系統詮釋并提出了建設項目集約用海的理論內涵和指標體系。同時,項目首次系統提出了集約用海水平定量評價方法模型,首次提出了海洋產業集約用海定量管控方法。相關技術成果的應用與實施,對于推進我國海域資源的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提高海域資源精細化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該項目研究成果已被多項國家海域管理政策文件采納實施,其中先后出臺政策法規性文件4個。項目成果《建設項目用海面積控制指標(試行)》已正式發布實施,具有強制性,填補了海域精細化管理的技術空白,為國家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建設項目用海面積和占用岸線長度提供了技術依據,首次建立了普遍適用于全國建設項目用海規模合理性評價標準。此外,2017年5月之后的全國建設項目用海,均需按照項目技術成果要求開展用海方案編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編制、評審,海域使用集約審查和用海監管。